问题 | 过期身份证丢了怎么办会不会有危险 |
释义 | 过期的身份证丢失并不会有太大问题,因为过期的身份证已经失效。当事人可以准备好办理身份证所需的材料,前往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领手续。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即可。根据身份证法,公安机关应在60天内发放新的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天。 法律分析 过期身份证丢失了没有太大问题,因为过期是身份证已经作废,不能使用了。当事人可以准备好办身份证的材料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即可。 过期身份证丢失了没有问题,不用担心,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作废的身份证,不能使用。可以去补办一张有效的身份证,过期的身份证一般都不会发生效力。 身份证快过期了,居民可以在过期前三个月,可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换领居民身份证。 根据《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居民身份证到期应该带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进行办理的。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提醒您,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结语 补办过期身份证并不会带来太大问题。过期的身份证已经作废,无法使用。当事人只需准备好办理身份证的材料,前往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即可。不必担心过期身份证丢失会造成什么影响,因为作废的身份证一般不会产生效力。如果身份证即将过期,居民可以在过期前三个月,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根据《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提交申请后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不得超过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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