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预审办完后下一步流程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农村用地转为征用土地,需要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土地年度计划等等,所以,征用部门在选定农村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咨询该地是否有符合农用地的规划条件。 2、在确定了该用地可以为建设所用,再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论证,向建设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建设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会下发《选址意见书》,征地单位按照相关固定交纳费用即可。 3、征地单位需要持《选址意见书》到国土资源局提出土地使用的预审申请,再由国土资源局下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书》。 4、征地单位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书》到建设相关部门、环保局等部门办理规划、环保等证件,并根据规定缴纳费用。 5、在上述证件下发后,需拿以上证件到预审的国土资源局申请正式用地。 6、国土资源局拟出相关方案,后经各级部门审批。 7、国土资源局和被征收人签订相关补偿协议,按照征地流程办理相关征地手续。 8、国土资源局在完成一切工作后,向征地单位核发相关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此时被征单位在期限内交出土地。 9、交出土地后,土地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和该地权益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用地单位缴纳相关费用。 10、在完成第9步之后,用地单位才获得该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可办理相关建设项目手续。 11、用地单位如有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符合我国土地转让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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