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住院押金应该退给谁 |
释义 | 交通事故住院押金应该退给肇事方。住院押金应该由肇事方出,肇事方不支付的话,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律师费等。肇事方不出押金受害人应该,发生交通事故的,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受害者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时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承保对方车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无收入的,是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7、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项补偿费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领取。如没有继承人,其他人员不得申请和领取死亡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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