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我是主责有赔偿吗 |
释义 | 首先交通事故在赔偿前必须明确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我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中就规定了,根据双方的行为所起到的作用和过错程度判定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对于责任的划分很多时候是很难确定的,如果有监控视频或者其他证据就会很容易确定。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及时保留证据,影像,拍照等,及时通知交警到场处理。 一、关于赔偿的比例 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这三者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机动车购买车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对于超过保险公司赔付标准的,由机动车驾驶人赔偿,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一方违反交通导致的交通事故,而且是故意为之的,那么机动车一方就无需进行赔偿。 2.交通事故若是发生在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同样也是先有车险公司进行赔付,超过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承担赔偿。如果是一方需负全部的责任,那么当然需要负上百分之百的责任,如果是主要责任,就是70%的承担比例,如果是同等,当然就是五五分,次要责任对应主要责任就是百分之三十,没有责任当然就无需赔偿。但是不排除双方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比如天灾等等,此时应该按照《民法典》和《人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责任。如果实在不能确定责任的,那么就各自付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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