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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德州市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一、德州市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1、《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
    第四十条: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船员,可以由省或者设区的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考试、发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部令第4号)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二、德州市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核发需要什么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4、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5、岗位适任培训证明;
    6、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7、船员服务簿;
    8、现持有的《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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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