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是融资服务的一种吗? |
释义 | 股权质押是否是融资服务的确认方式:若企业以股权作为出质的权利为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是企业常用的融资方式。融资方式是指企业融通资金的具体形式,包括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一、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两者是一回事。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二、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并获得未来股权收益。 其本质属于股权投资的一部分,而且投资门槛降低,有专业的股权投资平台提供优质项目,减少了投资者的盲目性。 股权融资是资本市场上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公司股东为了吸纳企业运营所需的资金而出让企业部分所有权,引进新股东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的新股东和老股东一样享有公司发展的收益和权力,并且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区别: 1、性质不同。股权融资是以企业自身的股权稀释为代价,面向资本市场的一种招募合伙人的方式的融资。而债权融资是通过企业的固定资产等资源,让企业在金融机构获得借贷的一种方式。 2、特点不同。股权融资的特点是长期性、不可逆性、无负担性;债权融资的特点是资金回报率高、控制权清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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