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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的法定要求
释义
    有以下情形的,租赁合同会自动解除: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不符合或未保持合同要求的、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的、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的、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的等。
    一、单方解除租房协议合法吗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出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协议合法: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未根据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致使房屋受损的;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3、承租人经催告后,逾期不支付租金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人的义务。
    1、按约定将房屋交给承租人占有使用。这是出租人最主要的义务。
    2、保证出租的房屋适合承租人使用,并保证该房屋不被第三人提出任何权利要求(即品质担保义务和权利担保义务)。
    3、对出租房屋及其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保证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但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租赁期间出卖租赁房屋的,应保证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不得在买卖合同中订有妨碍承租人行使租赁权的条款。租赁期满后房屋继续出租的,应保证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的义务
    1、按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这是承租人最主要的义务。
    2、按约定用途使用房屋和正常、合理使用房屋,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原状。
    3、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对房屋的使用权。
    4、租赁期满按约定返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三、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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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