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子女抚养,双方协商决定即可。离婚起诉书主要写明起诉离婚的请求、事实与理由即可,如果对子女抚养问题没有争议或者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可以不写进起诉状。对子女抚养问题有争议的,可以就该问题另行起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