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批捕后是否可以撤销案件 |
释义 | 人民检察院批捕拿到谅解书后是否可以撤销案件,还要看具体案情。刑事案件不是受害者提起诉讼以后可以轻易撤销的了的。公诉案件只有人民检察院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这种决定,而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法定条件当中不包括犯罪嫌疑人拿到了受害者的刑事谅解书。 一、正常审查起诉时限是多久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程序活动。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刑事案件拆案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意思是不认为是犯罪不起诉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能撤案吗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刑事立案之后,被害人无权申请撤销案件,但证据充分的,侦查机关也不能撤案,如果证据不充分,侦查机关有可能撤销案件,而被告人可以争取酌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如下情形可以争取酌定不起诉: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第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第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第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等。被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争取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符合免除处罚的,人民检察院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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