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
释义 | 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1、当事人互相负债,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存在其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法律分析 以下时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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