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政策? |
释义 | 员工未休年休假,单位需要发放补贴,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员工欲享有年休假,即其需要满足连续工作12个月条件,若员工跳槽进入新单位的时间与自原单位离职的时间中间不连续,则不可享有年休假。当然, 若员工在离职前已经在原单位休完年休假,则在新单位自然丧失了年休假的条件。为了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建议用人单位完善年休假通知制度。可以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年休假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再由单位进行审核批准, 那样一方面减少单位统一安排的麻烦? 降低管理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顾忌劳动者的不同需求。同时,用人单位应注意在一个年度将结束之时,应当对所有在职员工的年休假进行统一核查,对在该年度内未满年休假的员工进行年休假的安排,如员工本人不愿意,应当由员工提交书面材料,否则单位就应该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折算工资报酬。 总结“年休假没有休应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应支付工资报酬,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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