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规限速70开80扣分。新交规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一次记12分。 以下为超速的处罚: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