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范围如下: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条 第(一)项 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之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