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入户简单的讲,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自己现购买的房子上。购房者的户口就变成当地的户口,享受当地本地户的政策。如:小孩子(可随迁)读书,自己的养老保险,医疗等等。(各地要求不同,可参考各地政府网站,或者到公安局咨询),购房入户申请书是申请入户的必须资料。 办理条件 经市(县)外公安机关批准并已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录取和分配、转学、退学、开除的学生除外)。 办理材料 购房落户合肥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房产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4、迁入人与房屋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扩展资料 下列户口审批事项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公安分(县)局作出审批决定: 1、外省市人员在本市配偶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2、夫妻一方或双方系原由本市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配偶、子女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3、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4、原由本市迁往外省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因退学、开除学籍等,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5、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公安分(县)局审批决定的其他事项。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 接收单位证明; 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房产证原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 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 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