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证吗 |
释义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的,在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是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一、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二、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第二胎吗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我国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二孩政策,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据国家卫计委人员介绍: 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2、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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