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能继续领取独生子女津贴? |
释义 | 独生子女离婚后是否享受津贴需分情况决定:1)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则不能享受;2)居民持相关证件可到社区申请并领取;3)抚养方可领取双份津贴,未抚养方不再领取;4)离婚证明需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并盖章;5)离婚时间不足两年到民政部门盖章,超过两年到档案局查询并盖章。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父母离婚后,是否还享受独生子女津贴,需要分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1、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如果双方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2、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3、按照规定,如果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双份独生子女费,未抚养方不再领取; 4、离婚证明有两种,即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前者能够有效证明孩子的归属方,后者则需要到相关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权威公章; 5、如果离婚时间不足两年,可以到办理离婚证的区民政部门盖章;如果超过两年,请到区档案局查询并盖章。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申请独生子女津贴? 离婚后,如果您想继续领取独生子女津贴,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离婚证书、独生子女证明、户口本等。然后,您可以前往当地社会保险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材料。在申请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文件作为证明。一旦您的申请被批准,您将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津贴。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申请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离婚后,要继续领取独生子女津贴,需按以下步骤申请:准备离婚证、独生子女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前往社会保险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表,提交所需材料。可能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文件作证明。批准后即可继续领取津贴。不同地区申请流程可能有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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