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具体构成要件? |
释义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瞒报疫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瞒报疫情,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有缓报、瞒报、漏报等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409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二、妨碍传染病防治罪是指那些规定 妨碍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严重危险传播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 3、允许或者纵容传染病患者,病原体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禁止的容易传播传染病的工作; 4、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