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今年是否取消五保一级和残疾补贴? |
释义 | 残疾人保障金用处: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其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一级残疾(盲人)得了恶性肿瘤,有什么补贴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癌症病人民政局是没有补助的,但如果患者属于以下八个范围,可以申请补助。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为: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民政部门建档的其它特殊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24岁残疾人可以办五保吗? 残疾人申请五保是有限制的,有残疾人证件,要求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人或者是抚养人的,或者是有抚养义务的人没有抚养能力的,本人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年龄符合我国老年人标准或者是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才符合申请五保的条件。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三级残疾人能领到残疾补贴吗? 一、三级残疾人每月可以领多少补贴1、三级残疾证有补贴,补贴政策如下:(1)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2)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按其户籍类别参照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二、残疾人补贴申请程序有哪些残疾人补贴申请程序有如下:1、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初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3、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审核,县(市、区)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4、民政部门可采取书面核查、实地抽查等形式对申报对象按月进行审定,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县级残联。 退休后有残疾人补贴吗?因工残疾? 退休人员有残疾证的是还能有其它补贴,我国政府引导保障残疾人的退休后的生活,通过多个渠道予以补助,补贴的种类以及数额等要依据其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确定。《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残疾人五保户生病谁来管? 法律分析:五保户是按照经济条件来认定的,而不是以年龄来定的。其中申请五保户需要满足包括其中以下情形之一:(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二)无劳动能力的人;(三)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四)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十条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