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个体户是否享有企业法人的权利? 个体户不属于企业法人。个体户是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一种俗称,是在我国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剥削别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特点是以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为主,用自有的生产资料和资金独立地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和劳务,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个体户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权利: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义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个体户工商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