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如何解决? |
释义 | 离婚后,如果双方同意,孩子是可以双方共同轮流抚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轮流抚养 离婚后,如果双方同意,孩子是可以双方共同轮流抚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可以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可以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可以吗 子女可以由双方轮流抚养,但是不得损害子女的健康成长。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夫妻离婚后由谁抚养子女,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进行考量。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既需要充足的物质保障,也需要来自父母的精神关爱,两者缺一不可。司法实践中,目前对于离婚案件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方式仍以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单亲抚养模式为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父母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子女,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利于保护子女的权益; (2)父母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对期限、交接的方式、入托入学、抚养费的承担等,均要作出合理详尽的安排; (3)父母双方都必须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与条件,如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思想品质等等。 二、哪些情形下不适合轮流抚养 当然,轮流抚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父母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且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与条件,包括健康状况、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思想品质等。此外,轮流抚养将定期改变子女的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生活、学习带来一定影响,故轮流抚养的时间间隔不宜太短,以一年为宜,如果子女已经入学,也可以一学期为一个轮流周期。以下情形不建议采取父母轮流抚养的方式抚养子女: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一方因健康原因、职业特点等,不能正常照顾子女; 3、一方品行差,如实施家庭暴力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4、双方的住址相距太远,不在同一市区内居住,影响子女入托、入学的稳定。 总而言之,处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以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为前提,充分考虑子女的年龄、子女能够得到的照顾、子女的健康情况、生活环境、教育环境、父母的收入情况、父母双方的关系、子女权利保障情况等多种因素,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离婚后放弃抚养权以后还有监护权吗 一、离婚后放弃抚养权以后还有监护权吗 离婚后放弃抚养权一方还是可以拥有监护权的,因为抚养权和监护权在法律上的定义本身就由不同的含义,如果只是放弃了抚养权只是意味着将抚养的权利交给了对方而自己不直接参与到抚养的过程之中,当对方不能抚养的时候还是可以利用监护权进行监管的。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 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人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2.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3.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二、监护权可以自愿变更吗 监护权可以自愿变更。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综上可知,父母离婚之后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因为父母离婚与孩子的关系还是没有变化的。只不过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之后只有一方可以直接抚养孩子,所以另一方虽然是监护人,但是不能很好的行使监护权。 离婚后父母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是可以准许的。 离婚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明确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根据此规定,在审判实践中,轮流抚养子女,一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予以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式,需要有一定的客观条件,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达成轮流抚养协议的,应注意审查是否对子女有利,即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如果具备这个前提,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予以准许。实践中,只要双方达成轮流抚养子女的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后,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如果一方或双方又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一般不再作为执行案件处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当事人就子女扶养问题另行起诉。 民法典中孩子是否可以轮流抚养 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 该内容由 周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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