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签证没有甲方盖章不认,其所有涉及工程费用变更的均需要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确认和盖章。甲方在收发文本上签字后,超过法定时间,签证自动生效。监理签署联系单或者工程款支付单时,至少应签署经核实的工程量,申报无误时可重复一遍,同时甲方必须明确造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