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自首的路上被抓了是否是自首 |
释义 | 去自首的路上给抓属于自首。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去自首的路上给抓的,属于基于自己的意志积极主动投案,此时虽然被抓了,但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属于自首的情节。因此去自首的路上给抓属于自首。 去自首的路上给抓如何定义自首 去自首的路上给抓属于自首。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去自首的路上给抓的,属于基于自己的意志积极主动投案,此时虽然被抓了,但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属于自首的情节。因此去自首的路上给抓属于自首。 在自首的路上被逮住还算自首吗 犯罪嫌疑人在自首的路上被逮住,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正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可以认定为主动投案,如果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认为为自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辟谣】自首能领悬赏吗?真相:不能解析:犯罪嫌疑人自首可根据情节从轻判处,不会有悬赏金。经核实,犯罪嫌疑人已经自动投案、被击毙或者被抓获,以及发现有其他不需要采取通缉、边控、悬赏通告的情形的,发布机关应当在原通缉、通知、通告范围内,撤销通缉令、边控通知、悬赏通告。自首怎么做笔录?自首笔录由三部分组成:1、首部。又称笔录头,写明标题、自首人的基本概况、自首时间、地点。2、正文。记录自首人所交待的自首内容,要准确、详细地记录清楚,有立功表现的也要注明,同时,还应记明自首人交来的赃款、赃物或凶器等物品情况,对于重大的自首情节,还应写出专题的“自首报告”,送交领导批阅。3、尾部。又称笔录尾,由自首人阅后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被网上追逃了怎样自首 1、在没有被公安机关抓获、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如果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在投案后做到如实供述的话,就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被传唤以后自动投案是否是自首 被传唤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问:自动投案自首怎么处罚?答: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起诉书的量刑是否已经考虑了自首 如果有自首情节,在量刑的时候会考虑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问:自首的认定条件有哪些?答:自首的认定条件有以下这些: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1)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对自动投案的时间限定。(2)必须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而自动归案。这是认定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条件。(3)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4)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迸一步交代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此为自动投案的基本构成要素,也是自首成立的其他条件的前提。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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