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能向正确的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释义 | 行政复议的申请途径包括: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级地方政府申请、选择向本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国务院部门申请复议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对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申请上级部门复议。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可以去以下部门进行申请: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拓展延伸 行政复议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请部门 行政复议程序涉及到对行政行为的申诉和复核,以维护公民权益和合法权益的目的。在选择适当的申请部门方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而言,行政复议应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申请,如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行政复议办公室等。具体申请部门可根据行政行为的性质、涉及的领域和管辖范围等来确定。建议在行政法律咨询师或律师的指导下,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确保选择适当的申请部门,从而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行政复议是一种维护公民权益和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根据具体情况,申请部门的选择至关重要。一般而言,应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申请,如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行政复议办公室等。具体申请部门可根据行政行为的性质、领域和管辖范围等来确定。建议在行政法律咨询师或律师的指导下,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选择适当的申请部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