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临时工死亡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工地临时工死亡,不能主张工伤赔偿,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其他费用,临时工辞退时应当立即结算工资。 法律分析 工地临时工死亡,不能主张工伤赔偿,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死亡赔偿金。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其他费用包括,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一、工地临时工死亡如何赔付? 工地临时工死亡,不能主张工伤死亡赔偿。雇佣的临时工作不幸身亡,临时工家属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死亡赔偿金。并且,主张死亡赔偿金时需要赔偿以下项目: 1.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其他费用等。 二、劳动法对临时工的规定 劳动法没有对临时工进行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才有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三、临时工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临时工辞退时就应当结算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工地临时工死亡无法主张工伤赔偿,而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死亡赔偿金。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其他费用。劳动法对临时工的规定较为简洁,而劳动合同法则对非全日制用工有相关规定。临时工辞退时应立即结算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6]《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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