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立案执行依据文号如何填呢 |
释义 | 网上立案时找到“网上立案”选项点击进入登录页面,登录页面下方有律师专用通道,律师可凭执业证书编号进入登录页面。进入登录页面后,选择“我要立案”,然后选择“预约法院”。在这个页面选好受诉法院。填写起诉材料、证件材料、证据材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以上步骤完成后,申请“网上立案”程序就完成了。随后会产生相应的文号,成为执行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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