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需具体情况而定。若未明确指定赠予对象,则视为共同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若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则视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结婚后,夫妻一方的父母赠予的房产没有明确指出给谁,或者说赠予给夫妻双方,一般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的父母出钱购买的不动产,并把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所共有,但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约定的就除外。如果在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可以视为只对自己一方的赠与,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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