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自行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汇算清缴。一、什么情况下纳税人要自行申报?纳税人自行申报的8种情形: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2.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4.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纳税申报;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7.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8.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什么情况下纳税人要汇算清缴申报?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5种情形: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4.纳税人申请退税;5.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或未足额。经营所得,要汇算清缴申报。三、什么情况下企业要进行扣缴申报?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8种情形: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财产租赁所得;7.财产转让所得;8.偶然所得。一言以蔽之,除经营所得外的个人所得均要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自行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汇算清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