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限 |
释义 |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限,是指法律、法规能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而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并且法规的设定权限是有限制的,例如行政法规不能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一、证据登记保存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一 证据登记保存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1、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2、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没收违法所得是不是强制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不是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类型包括: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产;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包括: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产; 3、扣押财产; 4、冻结存款和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三、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的规定是怎样规定的 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的规定为: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具体又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证,没收违法所得等。但是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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