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执行能不能授权 |
释义 |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2、对财物的各种处置。 3、对住宅等场所的进入。 一、行政强制措施都有临时性吗? 行政强制措施都有临时性。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从定义可以看出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暂时性控制,具有临时性。 二、行政处罚主要实施机关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为三类: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2、授权实施行政处罚;3、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等。 三、委托执法和授权执法的区别 委托执法和授权执法的区别如下: 1、法律根据不同。授权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为依据。授权执法只要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权限范围内,不违背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即可实施委托; 2、法定方式不同。授权执法必须符合法定的方式,其方式一般由法律、法规直接授予。委托执法的方式则是行政主管部门以比较具体的委托决定来进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七十条,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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