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的缴纳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不再交费。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根据当地政策,肯定也是继续缴纳好,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缴纳社保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是多久 1、社会保险时效是在三十日内办理社保补缴。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保是怎么进行缴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社保的缴纳时间 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纳社保比例是多少 以单位职工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1、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2、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该内容由 羊凤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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