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违约损失的赔偿金额?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合同一方因另一方的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的损失。预期利益的损失是指使当事人处于交易正常实现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需要注意时间点和损失的最高额。时间点应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损失的最高额应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法律分析 由于合同一方因合同另一方的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既包括实际损失,也包括预期利益的损失。预期利益的损失实际上是指使当事人处于交易正常实现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实际损失的数额相对直观,容易判断。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时间点,要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二、损失的最高额,要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结语 预期利益损失的计算需要注意时间和最高额。时间点应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损失的最高额应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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