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违约期间造成的违约损失如何计算?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违约期间造成的违约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未按约定交付货物、违约金等;间接损失是指买方的违约导致卖方的利润、企业信誉等方面的损失。违约损失的计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方法。通常,要考虑已经支付的款项、违约方的过错程度、解除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等因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但是因解除合同或者避免损失应当承担的费用,应当在损失赔偿额中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平等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综上,当一方在违约期间造成违约损失时,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赔偿,具体计算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并采取合理的方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0: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