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签合同收房的时候期房的首付款,一般是在交了定金之后,房产下来开发商交房的时候,就应该交首付款了。 一般缴纳定金认购开发商的物业,并签订“ 认购协议书 ”后7天内缴纳首期房款,同时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 》,此时,认购协议作废。之后交齐按揭所需材料,即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银行审批合格,且与你签订《按揭 抵押贷款合同 》,贷款便可放下,贷款放下后一个月即开始月供。首付就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贷款的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的贷款和商业的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一些的不同。首套的话, 公积金贷款 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的住房多为4成。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