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诉裁定驳回还能再申诉吗 |
释义 | 驳回上诉之后不能再次进行上诉,可以在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上诉被驳回一般属于正常的司法程序,只要判决过程正当合理,是必须要遵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后续无法上诉了。在经过一定的期限后,上诉人还是可以继续上诉请求的。 一、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立案时间 第一次诉讼不能离婚而等到半年后再次起诉要等到半年,第一次的被告又提起诉讼离婚的情况。在第二次起诉时除了要准备起诉书等常规文件外,还要根据第一次诉讼法院在结案时所出具的不同种类文书而作如下准备: 1、第一次诉讼,一审以判决书形式驳回诉讼,不准离婚后,双方均上诉的。在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到法院开具判决书生效证明,并在第二次起诉时交给立案法官; 2、第一次诉讼,一审以判决书形式驳回诉讼,不准离婚后,一方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或调解撤诉的。在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把二审判决书或调解书提交给立案的法官; 3、第一次诉讼,一审调解和好,以裁定书形式准予原告撤诉而不能离婚的。在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把一审裁定书提交给立案的法官。 我们可以看出在没有新的证据和情况下如一审判决或调节不予离婚请求的6个月内不得再次上诉。而如果有新的证据和新的情况下上诉案件的时效是不受约束的,还望大家在接触此类案件时能够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的感情破裂、无法在继续生活下去,法院才能尽快的做出判决。 二、刑事案件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根据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 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即予裁定驳回申请。 根据规定,上诉人既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用书状或口头两种形式均可。当事人要求上诉,用口头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笔录存放在法院的案卷中。 三、上诉的提起条件有什么? 1、必须有法定的上诉对象。 法定的上诉对象,是指依法可以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审后所作出的判决。可以上诉的裁定有: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二审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2、必须有法定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上诉人,是指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被上诉人,是指与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在共同诉讼中,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各自可独立行使上诉权,其上诉行为只对自己有效,不及于其他共同诉讼人。 3、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期间为10日。期间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各自接受裁判文书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计算。 4、必须提交上诉状。 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当事人口头提出的不能视为上诉。 5、关于上诉利益。 所谓上诉利益是指上诉启动第二审程序的必要性。与诉的利益这一概念具有相同的价值,目的在于防止程序的无益实施。判断上诉有无必要的抽象标准为有无消除原裁判造成的不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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