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中的赔偿问题:如何为伤残者提供赔偿? |
释义 | 工伤赔偿需同时进行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仅有司法鉴定无法获赔。伤残鉴定等级决定赔偿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包括申请、提供相关资料、鉴定结论等。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如对鉴定结论不满意,可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年后,若伤残情况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分析 如果是工伤赔偿通过法律判决中只有司法鉴定而没有工伤鉴定是不能够获得赔偿的,司法鉴定只是用于司法程序,赔偿的标准是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而决定的。 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是有区别的,工伤鉴定的等级和司法鉴定的等级不太一致:如果只有司法鉴定,没有工伤认定和劳动部门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无法要求工伤赔偿。司法鉴定的结论只能用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时用。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结语 工伤赔偿需要经过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仅有司法鉴定无法获得赔偿。赔偿标准是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确定的。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有所不同,工伤赔偿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委员会应在60日内出具结论。如对结论不满意,可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一年后,若伤残情况有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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