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行政复议七日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不矛盾,你没看仔细法条。你所说的“7日内给复议机关”应该是指《行政复议法》 第十八条:“依照本法 第十五条 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 第十五条 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 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至于你说的“复议机关10内做出答复”能指出是哪条法条吗?我才好给你解释,个人理解是指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吧。这和复议机关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是不矛盾的。 法律上对行政复议上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以下将从三个方面对行政复议受理期限问题作介绍: (1)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60日,如其它法律、法规将复议期限规定少于60日,一律按本法60日执行。但是如果其它法律规定复议期限超过60日,则按该法律规定超60日的申请期限执行。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内向信访、原行政机关等部门申诉的,信访、原行政机关等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申诉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未及时告知而耽误申诉人的法定行政复议上诉期限的,视为因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复议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申请权、行政复议机关以及法定复议申请期限,致使当事人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其申请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复议申请权、复议机关以及法定申请期限时开始计算。 税务行政复议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①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②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③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④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 法律上规定的,行政复议有第二人吗 我国的行政复议有第二人吗的规定是行政复议当事人,即因发生行政争议,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并受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约束的组织或个人。复议当事人通常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复议中的第三人。 行政复议中止时效规定是什么??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法律规定不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什么?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二)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有关双方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处理”;(三)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四)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五)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六)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七)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八)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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