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书向上级法院提起抗诉,并抄送上级检察院。原审法院将抗诉书和案卷移送上级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交给当事人。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时,可以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检察院。 法律分析 1、人民检察院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2、原审人民法院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3、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的起诉程序与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权 刑事案件的起诉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由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公诉权,对涉嫌犯罪的被告人提起刑事公诉的一系列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程序包括案件受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审查逮捕、审查羁押、起诉决定等环节。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机关,具有独立行使公诉权的职责,通过起诉程序来保障刑事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起诉程序中,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收集证据、提出起诉意见,并将起诉案件提交法院审理。这一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结语 刑事案件的起诉程序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书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同时,人民检察院的独立行使公诉权,通过起诉程序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起诉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为刑事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