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规定与赔偿数额 |
释义 | 听力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合同未到期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地区收入标准计算,医疗费根据实际花费报销,住院伙食、交通、食宿费等费用也有相应规定。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需要提出申请并满足特定条件,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获得相应的损失补偿。 法律分析 听力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 1、合同未到期,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赔偿金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医疗费根据实际花费报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为职工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伤残等级怎样鉴定 (一)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二)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三)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四)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五)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六)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七)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结语 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地居民收入标准计算,医疗费用根据实际花费报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和工伤复发期间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也会根据地方规定进行补偿。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需要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的时限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伤者可以获得因工伤引起的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本条例施行后,国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作出调整时,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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