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对离婚诉讼中被对方骚扰该怎么办? |
释义 | 起诉离婚后遭对方骚扰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受理受家暴或面临危险的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强制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可由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机构代为申请。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后就被对方骚扰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规定如下: 1、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拓展延伸 应对离婚诉讼中对方骚扰:法律保护与维权手段 在面对离婚诉讼中对方的骚扰时,您可以采取一系列法律保护与维权手段。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颁发禁止骚扰令,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您可以收集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以证明对方的骚扰行为,并向法院提交这些证据。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咨询专业意见,并代表您与对方进行协商或代表您进行诉讼。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心理咨询或支持,以应对骚扰带来的精神压力。最重要的是,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遵守法律程序,以确保公正的处理离婚诉讼中的骚扰问题。 结语 在离婚诉讼中,若遭受对方骚扰,您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将受理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危险的申请。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法申请保护令,可由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等代为申请。在维护权益方面,您可要求法院颁发禁止骚扰令,并收集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律师的专业帮助、心理咨询以及遵守法律程序也是重要的。请坚守权益,确保离婚诉讼中骚扰问题得到公正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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