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是否一定要先仲裁 |
释义 |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而在实践中因工伤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发生工伤纠纷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申请工伤认定不是必须先经过仲裁,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出现工伤纠纷时才申请劳动仲裁。 一、工伤私了复发怎么办 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所引起的纠纷行为,根据社保法及工伤保险条例,产生工伤纠纷时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即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或协商解决。要求仲裁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对劳动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劳动争议未经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工伤纠纷怎么迫使对方拿钱 利用法律的方式要求对方拿钱;发生工伤之后,劳动者要去申请工伤认定。一般如果用人单位按照规范给劳动者购买保险的,都会比较配合进行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发生工伤之后,劳动者要去申请工伤认定中存在工伤纠纷的,主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给劳动者购买保险,又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应该保存好劳动关系的证据,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和鉴定,若鉴定出伤残等级,就可以拿着鉴定书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赔偿。在这个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是保存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自己能够获得赔偿的前提,最好能提供属于哪个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银行转账的工资明细、工作证等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工伤赔偿怎么赔偿 工伤赔偿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不签字盖章,不能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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