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伤残鉴定流程及地点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交通伤残鉴定流程及地点 交通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有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司法鉴定的种类很多,所需要的鉴定所的资质也不一样,有些鉴定中心只有资格鉴定其中一个。因此,在选择鉴定所时,受害人要根据自身伤情来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二、交通伤残鉴定机构的主要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 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如果确定无法调解解决,最好是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向法院申请做伤残鉴定,由法院组织双方选择或者指定鉴定机构,这样最稳妥,鉴定报告效力最强。 如果是自己单方寻找的鉴定机构,如果开庭时被告不认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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