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能做重婚证据吗 |
释义 | 犯罪嫌疑人和配偶以外的人所生孩子的出生证明是可以作为重婚罪的证据的。 一、重婚的证据如何收集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情形。 犯重婚罪的,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对于如何收取重婚罪的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的重婚证据: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重婚证据: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证人证言、双方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双方的聊天记录、往来邮件等。 3、请求公权力机关介入,到公安机关报案,请警方予以调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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