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哪些都没有怎么办 |
释义 | 欠款人如果没有财产可以偿还,债权人可以让其分期偿还,如果其属于有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民法典欠了信用社贷款还能慢慢还吗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二、如果被起诉人没有钱偿还怎么办 对方没钱还属于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三、无力偿还债务的解决方式有什么呢? 无力偿还债务的解决方式包括: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但是如果债务人是有能力偿还但是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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