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问:离婚证个人是否可以补办? |
释义 | 离婚登记后遗失离婚证的一方无需双方共同去民政局补办,只需一方去民政局补办,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分析 可以。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遗失离婚证的,无需双方共同去民政局补办,仅一方去民政局补办即可。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要补办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拓展延伸 离婚证遗失后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离婚证遗失后,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补办手续。首先,您可以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登记证明、个人申请书等相关文件。此外,可能还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办理补办手续时,您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文件。登记机关将审核您的申请,并进行核实。一旦审核通过,您将获得一份新的离婚证。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 结语 离婚证遗失后的补办手续相对简便,只需一方前往民政局办理即可。补办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文件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事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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