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直接损失赔偿问题 |
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直接损失赔偿范围是: 1、车辆物品直接遭受的损失; 2、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3、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等。 一、对方全责不垫付怎么办 可以自己先行修理确定全部费用后然后起诉全责方和其保险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二、汽车剐蹭对方全责需要哪些赔偿 责任方负全责的情况下,视你的情况而定,如为财产损失,可要求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或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如为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的,还可要求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如为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如为人身损害的,可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三、新车被撞了对方全责都有什么赔偿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有: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依法经营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代替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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