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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三天是从哪天算
释义
    需要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自对方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满计算(比如劳动者预告解除、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自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对方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之日七计算(比如劳动者依法解除,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
    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综上所述,离职自对方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满计算(比如劳动者预告解除、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自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对方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之日七计算(比如劳动者依法解除,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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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