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目前三胎政策是还没有发布的。在目前只是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如果有三胎政策,那么也得根据国家政策,假如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属于病残儿,医学鉴定可以再生育的,那么就可以生第三胎。又或者是夫妻患有不孕不育症,但是却在收养孩子后才怀孕的。又比如是夫妻再婚前,双方只有一个孩子的,再婚后,可以允许再生育。那么这些情况都是可以再生第三胎的。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城内定居的,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已经生育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