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主动辞职,若是属于个人原因的,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或赔偿;若是因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行为的,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