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普通护照换发、加注、补发及过期重领的,需要10个工作日,和普通护照首次签发所需要的时间一样。 普通护照的申请时间,除了急事急办的情况可以缩短,一般都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护照换发的办理条件包括: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已过有效期、或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签发签证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等内容变更的。 4、相貌发生较大变化的(需已在户政部门更换身份证)。 5、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补采指纹的。 6、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它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