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帮信罪去录口供就回去了 |
释义 | 1、一般录完笔录就放了的,基本就是没事了,应该只是了解情况,如果你真参与其中,不会直接让你回家的,要么羁押局里一天,要么直接看守所,你的问题应该不大,只是不知情被牵涉进去,后续如果确实没有你什么事,可能也就这样了。做完笔录之后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立案,最终该事件的处置结果下达之后才是真的事情结束。 2、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 3、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4、传唤是指公检法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措施。 5、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虽然有共同之处,但是,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1)含义不同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询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的作用; (2)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 (3)问话对象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 (4)适用范围不同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讯问笔录是在刑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的刑事侦查手段,因此,制作讯问笔录一般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除非查明事实后撤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审判长应当对庭审笔录进行审阅和确认,证人、当事人也应当对庭审笔录进行阅读和确认,这是为了保证庭审笔录的客观、全面和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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